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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关于开展2019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
  • 发布时间:2019-04-06

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,省直有关单位:

根据人社部办公厅《关于开展2019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》(人社厅函〔2019〕49号)精神,现就我省2019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推荐重点

推荐工作要紧紧围绕国家重大战略、重大科技项目、重大工程以及我省八大万亿产业和重点领域,突出联系培养,进一步聚焦“高精尖缺”人才、聚焦人工智能和数字经济领域、聚焦打赢脱贫攻坚战等重大战略。高等院校、科研院所等高层次人才密集单位要聚焦重点,从“卡脖子”的关键核心技术、重大基础科学研究领域推荐人选;地市人社部门要进一步拓宽推荐渠道,优先推荐服务于贫困地区的优秀人才,努力发现体制外优秀人才,产业创新类人选推荐应以非公企业人才为主;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国家重大战略,重点推荐在核心技术开发、关键工程项目、成果转化推广、国际市场竞争等环节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创新人才和团队,对有潜力的中青年领军人才,要努力支持、积极推荐。

二、推荐条件

推荐人选应热爱祖国、遵纪守法,坚持科学精神,恪守职业道德,潜心一线科研工作,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,年龄在50周岁以下(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),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:

(一)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,具有创新思维,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;

(二)潜心基础研究,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,能够提供新知识、新原理、新方法,促进理论原始创新,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;

(三)具有承担重大基础研究课题、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,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,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。

(四)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,具有良好的市场意识和国际视野,有效组织团队开展技术含量高、关联度大、支撑引领作用较强的产业创新项目,在推进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作出积极贡献,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。

已经入选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(含项目、工程)支持的人员,特别是已经入选国家“千人计划”“万人计划”的人选一般不再推荐。

三、推荐数量

人社部今年下达我省推荐候选人指标16名。各市、各有关部门(单位)要严格推荐程序,综合考虑候选人的论文、获奖、专利、工作经历等因素,杜绝“四唯”,严把人选质量。杭州、宁波推荐人数不超过3名,其他地市、省直有关单位推荐人数不超过2名,重点推荐省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和第一层次培养人选。推荐人选申报材料须在单位内部进行全信息公示。我厅将组织专家评审后择优推荐上报。

四、材料要求

(一)纸质材料:推荐函1份(说明人选推荐情况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)、推荐人员情况汇总表、推荐人选个人登记表(由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信息采集工具生成后打印)、申报佐证材料1份(控制在40页以内)。

(二)电子材料:由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信息采集工具(登陆http://rsb.appms.cn下载)生成的电子数据(RPU文件格式)。

书面材料与电子材料应真实一致。涉密推荐材料需进行脱密处理。对于弄虚作假或电子数据与书面材料不一致的,取消推荐人选推荐资格。

请各市、各有关单位于4月30日前报送上述材料,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523345144@qq.com,逾期不予受理。

联系:省人力社保厅专技处汪小洲0571-87052534

               省专家与留学人员服务中心郑坤,0571-88394838

通信地址:杭州市古翠路50省人力社保大楼420室

邮政编码:310012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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